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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南医学院关于公开招聘优秀医学专业本科生留校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的公告

作者:发布时间:2019-07-19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传承赣医文化,优化辅导员专业结构,经学校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优秀医学专业本科生留校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委监督,确保科学规范、客观公正。

二、公开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岗位为专职辅导员岗位,招聘计划为4人,其中男、女各2人,需分别入住男、女生公寓。

三、公开招聘范围及基本条件

公开招聘对象应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赣南医学院医学专业(学科代码:10)本科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热爱学生工作,在读期间无违规违纪行为。

3.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4.身体健康,年龄28周岁以下(199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有担任学生干部经历或有文体特长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公开招聘的基本程序

1.公开报名

符合条件本科毕业生,通过个人自荐、学院推荐的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时需填写《赣南医学院公开招聘优秀医学专业本科生报名表》(见附件);报名时须带身份证、学历学位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报名时间:2019年7月19日至8月20日;报名地点:赣南医学院学生工作处(江西省赣州市蓉江新区和谐大道1号赣南医学院黄金校区综合行政楼127室);联系人:钟老师;联系电话:13407078780,邮箱:93762423@qq.com

2.资格审查

学生工作处根据遴选资格条件,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3.考核

(1)根据岗位需要,考核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小于1:3时,拟聘用人选考核成绩不得低于70分(不含70分)。

(3)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

(1)根据考核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员。

(2)进入体检的人员因体检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3)体检标准按江西省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我校承担。

5.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入校聘用手续。

五、主要待遇

实行人事代理,同工同酬。

附件:

《赣南医学院公开招聘优秀医学专业本科生报名表》


二0一九年七月一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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